職訓證照課程
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物流中心自主管理專責人員講習班
課程介紹:
已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之業者,應指定經海關訓練合格領有證書之員工二人以上,依海關所訂自主管理作業手冊辦理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事項。指定任用之專責人員任用資格應具有國內外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相當之學歷,且任職相關職務二年以上無重大走私違法紀錄,經海關舉辦之專責人員講習取得結業證書者。
課程大綱:
1.貿易法
2.海關緝私條例
3.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4.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
5.貨櫃(物)動態傳輸作業規定
6.關務法規簡介
7.貨物通關作業簡介
8.通關透明化查詢作業簡介
9.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
10.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11.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12.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13.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
14.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15.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16.進口貨物進儲保稅倉庫通關作業規定
17.自主管理保稅倉庫審查作業規定
18.自主管理保稅倉庫稽核作業規定
19.物流中心貨物通關作業規定
20.物流中心稽核作業規定
21.保稅貨物進出保稅倉庫押運加封作業要點
22.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存儲未經公告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監管要點
23.實施關稅配額之農漁畜產品進儲保稅倉庫應注意事項保稅倉庫業者實施 自主管理作業手冊
24.物流中心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手冊(包括不適宜存儲物流中心之貨物項目、進口洋菸酒進儲物流中心應注意事項、物流中心申請書表)
25.保稅倉庫進儲燃料售予國際航線運輸工具使用通關作業規定
26.免稅商店年度盤存作業規定
27.實務操作(包括貨物帳及單證管控;盤點及結算;報廢申辦及監毀;委外檢測;簡單及重整加工等實務作業)
課程對象:
1.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從業人員,欲取得專業證照者。
2.有興趣此課程之社會大眾。
課程目標:
1.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後,可取得「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物流中心自主管理專責人員」結業證書。
2.結業後可於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物流中心內,擔任保稅自主管理專責人員。
課程總覽
課程 | 第一梯次 | 第二梯次 | 第三梯次 | 第四梯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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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庫、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及物流中心自主管理專責人員訓練(假日班)招生中 |
2025/06/14
~ 2025/06/21 ( 六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