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訓證照課程
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日間班)
課程時間及梯次
第一梯次 | 第二梯次 | 第三梯次 | 第四梯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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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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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 09:00-17:00 五) |
2025/01/08
~
2025/01/10
( 09:00-17:00 三 四 五) |
報名時請確認參訓人員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西元)、身份證字號務必與「身份證相符」,並提供「最高學歷學校名稱」及「戶籍地址」以便在報備主管機關時學員名冊資料之正確性,謝謝配合。
課程介紹: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但醫護人員及緊急醫療救護法所定之救護技術員,不在此限。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規定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其每一輪班次勞工總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具合格之急救人員,代理其職務。
課程大網:
1.急救概論(含緊急處置原則、實施緊急裝置、 人體構造介紹)
2.敷料與繃帶(含實習)
3.心肺復甦術及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含實習)
4.中毒、窒息
5.創傷及止血(含示範)
6.休克、燒傷及燙傷
7.骨骼及肌肉損傷(含實習)
8.傷患處理及搬運(含實習)
授課對象:
1.擔任事業單位急救人員者,沒有學歷限制。
2.有興趣之一般社會大眾。
3.依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不得有失聰、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0.6以下、失能及健康不良等,足以妨礙急救情形。
目標:
取得急救人員結業證書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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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中心保留課程之更改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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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開課前三週將寄發E-mail上課通知 ,若未收到任何通知敬請來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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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時請留意出生年月日為西元日期(1911+民國年次=西元年)